21·心法
作者:祖师冈波巴大师
汉译:智学法师(宝吉祥译师)
摘自:《冈波巴大师全集》之二《法会大开示·功德荟萃》
题目:心法
心地家园网络录入及校对:宝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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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礼大宝上师!
至尊大宝达波仁波切曾这样教诲说:
“现象”与“法身”不异,这就如同麝香及其气味、旃檀及其香气、水和冰、“黄色的金子”与“金子的黄色”、“白色的海螺”与“海螺的白色”之间关系一般。同样道理,我们也应该(通过实修来)试着使“现象”与“法身”变得无所不同。
基于上述缘故,因此:
就像力士的宝珠本在自腹中自具足、穷汉的宝库本在自家中本自具足一样,“法身之果”,也是本在自心中本自具足的啊!
{本自有,何劳求?}
*若能反观自心,即是“见”
*若将诸法证悟为心,即是“证悟”;
*对于所证悟的义理,通过修习而使之形成习惯(的过程),即是“修”;
*若体验了(心的)“本体”,即是“体验”;
*在此体验的状态中相续不断,即是“行”;
*真实地证到(心的)“本体即是“果”;
*向人宣说此果(并开示证得此果的方法)即是“事业”。
(它们之间的关系是:)
依靠“见”来升起“证悟”;
凭借“修”来护持“体验”;
通过“果”,再来成就利人的“事业”啊!
有时要在(心的)“本体”上顿然而修;
有时则先需用心模拟(心的本体),依此模拟,而后再作“止住修”呀!
由“顿然修”而得法身;
由“止住修”而得“双运身”。
{万法皆宗此修。}
假如抛弃“业果”,那么,我们就会走向恶道。
由于远离了“悲心”,那么,我们则会流于声闻。
而那些具备菩提心的人,对自心展开渐次与顿然的实修,则是极端重要的呀!
●心法1
——《冈波巴大师全集》之二《法会大开示·功德荟萃》第二十一则竟
《冈波巴大师全集》之二《法会大开示》第一辑:功德荟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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