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·心性与现象
敬礼大宝上师!
至尊大宝达波仁波切又曾这样教诲说:
俱生心性即是法身,俱生现象即是法身光。
接着,冈波巴大师又解释说:
*所谓的“俱生心性即是法身”,就是指那“心的本性”或者说“心的本体”;
*所谓的“俱生现象即是法身之光”,就是指由此(俱生心性)而现起的纷纷扬扬的心念(以及林林总总的外显现象)它们两者的关系,打个比方说,就像太阳及其光芒、旃檀及其香气之间的关系一样。
●略说“俱生心性”与“俱生现象”1
对于以上义理,有三个能够证悟的方法,也有三个应该实修的方法。
证此义理的三个方法是:
1、 应该证悟(俱生心性)显现为缤纷万象;
2、 应该确认那显为缤纷万象的“俱生现象”,实际上并不超出(俱生心性)什么也不是”的义涵;
3、 应该确认(这些义涵)不二、不能用言语表达。
应该(对“俱生心性”)实修的三个方法是:
1、 最初阶段,应该用远离“努力修成”(的刻意造作之心)而使身心坦荡宽松;
2、 中间阶段,应该无所犹疑,而使此心不加更改造作地鲜活放下;
3、 最后阶段,应将修持过程中所呈现出的所有感受,都确认为“无生”。
●能证之法与实修之法2
——《冈波巴大师全集》之二《法会大开示·功德荟萃》第十八则竟
《冈波巴大师全集》之二《法会大开示》第一辑:功德荟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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